☆、1.咬牙切齒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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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時覺得心驚膽戰,整個人都像是被泡在了冰水裏。
在小倌館裏瞧見一個男人,穿得衣不蔽體,行動間盡是媚態諂媚——已經並不會讓我覺得太過惡心。
雖然在穿越過來的頭幾年裏,我確實不能忍受這樣的男人。但時候久了,就會發現他們都是一些可憐的家夥,被生活已經磨去了骨氣和希望——事實上,從某些角度而言,他們確實已經不能算是一個人了,只能算是行屍走肉而已。
有些女人,衷於從這樣的身體上尋找歡樂。
我覺得,其實那些女人的活著,也離死著並不遙遠。
生活太貧苦,或者太安逸,都會消磨掉人類生的樂趣,讓她們自己的人生變成一場醉生夢死。
有些時候,再得不到真正所期許的感情的時候,我們確實也就只能從這些肉體上獲取一點溫度,然後假裝對方是活著的,也假裝自己是活著的。
所以,我才會在別人的勸說下,並不是完全抵觸地涉步於此。
但是一切的前提是,那個提供身體給我享樂的人,不應該是他。
可以是任何人,只是不能是他。
因為我想我不會再愛上任何人,除了他。
季雲……
多少年了,這兩個字只要在我耳邊滑過,或者從我舌尖吐露的時候,我都會覺得有一把刀子在同時捅我的心,在我的心裏翻滾,擰攪。
那是一種又痛又恨,不僅自己覺得生無所樂,而且甚至恨不得想拖世界一起來陪葬的感覺。
我甚至曾經想過,如果再見到他,一定要把他抓起來,用鞭子狠抽一頓,然後用繩子捆起來,用鏈條鎖起來,用監籠關起來……讓他再也不能離開我。
——實在不是我想變態,可大部分人若被自己所愛的人欺騙到我這個地步,都會有些心理扭曲。
不過他躲得真好,五年了,我都沒有找到過他。
真是眾裏尋他千百度,那人卻在……煙花盛開處?
我彎下腰,仔細端詳著季雲的臉。
雖然一眼就能認出他是誰,但和五年前的他還是有些不太一樣了。比如說他腮上曾經被我養出來的鼓鼓的肉不見了,比如說此時他目光中的那些畏怯。
以前他從來都不害怕我。
哪怕我的身份高高在上,而他只是個卑微到在別人眼裏,連給我提鞋都不配的家夥。
就是這樣一個人,他冒險救過我的命,把自己身上唯一可以避寒的破棉襖蓋在我的身上,自己被凍得似乎在那個冬天死去,也不肯在事後向我賣一點的乖,求半分的情。
只要他開口,曾經的我願意把一切都送給他。
但是,他卻對我說:“我恨你,你根本不是愛我,你是在剝奪我的自由和快樂。”
他這樣一面說著,一面在手上用力,用力把匕首送入我的胸膛——幸而我天生右心。
我不知道他怎麽會恨我至此,因為我是那麽愛他。
哪怕是他帶給我的,刻骨的傷痕——我都愛。
我愛他的這份勇氣和這種倔強,雖然也就是這倔強和勇氣讓我不得不放手,失去了他。
只要他高興就好,我對自己說。
然後長夜漫漫。
然後各種後悔懊惱,各種想要把他尋回來,管他高興也好,不高興也罷,我真想不顧一切地順著自己的欲望來。
但又每每在眼看就能找到他的時候,放棄。
我永遠勇氣不足,只要想到他當初試圖殺死我時,目光中流露出來的,深沈的死寂和痛苦。
然後時至今日,當初那個在離開時瞇著眼睛面對陽光,笑言男兒絕不遜於女子的他,為了自由遠走他鄉的他……再次跪倒在我的腳前,擡頭看著我,怯怯道:“小姐,想要奴家怎麽伺候?”
伺候?
伺候個毛線!
我咬牙切齒,真恨不得手裏有只鞭子,可以抽他一頓。
這就是他要的自由和快樂?
寧可不要我的愛,寧可用盡欺詐的手段也要離開——就是為了這樣的自由和快樂?
作者有話要說: 即使是一個無關緊要的故人,如果得知他流落煙花之地,恐怕女主都會唏噓不忍……
更何況是這麽一個又愛又恨的人呢?怎麽可能不在乎呀
不蹂躪一把也就太說不過去了,以及蹂躪一把自己又舍不得……
╮(╯_╰)╭
相愛相殺什麽的最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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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在穿越過來的頭幾年裏,我確實不能忍受這樣的男人。但時候久了,就會發現他們都是一些可憐的家夥,被生活已經磨去了骨氣和希望——事實上,從某些角度而言,他們確實已經不能算是一個人了,只能算是行屍走肉而已。
有些女人,衷於從這樣的身體上尋找歡樂。
我覺得,其實那些女人的活著,也離死著並不遙遠。
生活太貧苦,或者太安逸,都會消磨掉人類生的樂趣,讓她們自己的人生變成一場醉生夢死。
有些時候,再得不到真正所期許的感情的時候,我們確實也就只能從這些肉體上獲取一點溫度,然後假裝對方是活著的,也假裝自己是活著的。
所以,我才會在別人的勸說下,並不是完全抵觸地涉步於此。
但是一切的前提是,那個提供身體給我享樂的人,不應該是他。
可以是任何人,只是不能是他。
因為我想我不會再愛上任何人,除了他。
季雲……
多少年了,這兩個字只要在我耳邊滑過,或者從我舌尖吐露的時候,我都會覺得有一把刀子在同時捅我的心,在我的心裏翻滾,擰攪。
那是一種又痛又恨,不僅自己覺得生無所樂,而且甚至恨不得想拖世界一起來陪葬的感覺。
我甚至曾經想過,如果再見到他,一定要把他抓起來,用鞭子狠抽一頓,然後用繩子捆起來,用鏈條鎖起來,用監籠關起來……讓他再也不能離開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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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一眼就能認出他是誰,但和五年前的他還是有些不太一樣了。比如說他腮上曾經被我養出來的鼓鼓的肉不見了,比如說此時他目光中的那些畏怯。
以前他從來都不害怕我。
哪怕我的身份高高在上,而他只是個卑微到在別人眼裏,連給我提鞋都不配的家夥。
就是這樣一個人,他冒險救過我的命,把自己身上唯一可以避寒的破棉襖蓋在我的身上,自己被凍得似乎在那個冬天死去,也不肯在事後向我賣一點的乖,求半分的情。
只要他開口,曾經的我願意把一切都送給他。
但是,他卻對我說:“我恨你,你根本不是愛我,你是在剝奪我的自由和快樂。”
他這樣一面說著,一面在手上用力,用力把匕首送入我的胸膛——幸而我天生右心。
我不知道他怎麽會恨我至此,因為我是那麽愛他。
哪怕是他帶給我的,刻骨的傷痕——我都愛。
我愛他的這份勇氣和這種倔強,雖然也就是這倔強和勇氣讓我不得不放手,失去了他。
只要他高興就好,我對自己說。
然後長夜漫漫。
然後各種後悔懊惱,各種想要把他尋回來,管他高興也好,不高興也罷,我真想不顧一切地順著自己的欲望來。
但又每每在眼看就能找到他的時候,放棄。
我永遠勇氣不足,只要想到他當初試圖殺死我時,目光中流露出來的,深沈的死寂和痛苦。
然後時至今日,當初那個在離開時瞇著眼睛面對陽光,笑言男兒絕不遜於女子的他,為了自由遠走他鄉的他……再次跪倒在我的腳前,擡頭看著我,怯怯道:“小姐,想要奴家怎麽伺候?”
伺候?
伺候個毛線!
我咬牙切齒,真恨不得手裏有只鞭子,可以抽他一頓。
這就是他要的自由和快樂?
寧可不要我的愛,寧可用盡欺詐的手段也要離開——就是為了這樣的自由和快樂?
作者有話要說: 即使是一個無關緊要的故人,如果得知他流落煙花之地,恐怕女主都會唏噓不忍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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╮(╯_╰)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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